胎兒做親子鑒定,是指利用基因技術鑒定胎兒遺傳意義上的父親,可以在孕婦懷孕9-12周之間抽取絨毛或者等到懷孕16-28周之間抽取羊水來進行檢測。對于胎兒親子鑒定是一種三聯體鑒定,必須父親、母親、孩子都要參與。當胎兒遺傳意義上的父親是誰不得而知時,胎兒親子鑒定可從孕婦的羊水中提取細胞,通過鑒定胎兒的DNA(脫氧核糖核酸)確認父子關系。
懷孕期間是可以對胎兒進行親子鑒定的,目前最常用的方法是抽取羊水或者絨毛檢測,孕期最早做親子鑒定的時間也要等到8周以后取絨毛進行,
做胎兒親子鑒定,一般的鑒定中心都建議提供母親的DNA樣本,因為胎兒的羊水或者絨毛樣本是從母親的體內提取的,如果操作不慎,就會有可能混有母親的DNA成分,通過羊水檢測出來的就有可能是母親河孩子的混合結果或者僅僅是母親的分型結果。因此,必須提供母親的樣本進行比對,以確保結果不是母親的檢測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