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過度保護監督孩子?
過度保護監督孩子會挫傷孩子的自我觀念,削弱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因為當父母過分監督孩子的行為時,
2.不尊重孩子的隱私和權利。
很多父母抱著傳統的觀念,把父母擺在權威的角色。認為子女是屬于父母的。這種不把孩子當一個擁有完整權利個體的錯誤觀念,導致個人和社會的很多不良的后果。父母進入子女房間應該先敲門。移動或用孩子的東西應該得到他的允許。任何牽涉到子女的決定應該先和子女商量。不要隨意翻看子女的日記或隱私。應該尊重孩子的所有權利,把他當一個成人一樣尊重。
這種尊重的精神是我們社會所缺乏的。導致社會缺乏服務和尊重的觀念。不被尊重的人以后也不知道尊重別人。
3.按照自己的目標塑造孩子
很多父母把自己一生的遺憾寄托在孩子身上。
4.不對孩子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是一條古老的教育原則,也是一種教育方法,應根據孩子的具體特點給予他們適當的教育。孩子的發展有各自獨特之處,存在個體間差異:有發展速度的差異,思維類型的差異,興趣愛好的差異。有的家長不研究自己孩子的特點與長處,盲目地與別的孩子進行比較:用孩子的弱點比別的孩子的優點,
5.懲罰多于表揚,濫用懲罰,損害孩子身心健康
許多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方法只懂懲罰:諷刺、挖苦和體罰,認為這樣才能使孩子不再犯錯誤。對孩子優點往往輕描淡寫,甚至視而不見,對孩子缺點卻糾住不放,只看見孩子缺點,導致懲罰多于表揚。其實懲罰是極不利于孩子自我成長的,是一種極為消極的方法。孩子因學習問題多次遭到懲罰,就會厭惡學習回避學習。孩子犯錯誤是應該原諒的,父母和老師應該正確引導,幫助孩子樹立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