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尊重嬰幼兒的哭泣,主要指的是我們要正視並接納嬰幼兒的情感需求,保留他們對真實情感的體驗,協助他們更好地學會認知自己的情緒,並習得自我修復的能力。正如美國著名的育兒專家蘿拉·馬卡姆博士在她的著作《父母平和,孩子快樂》中所說:“孩子也需要體會自身情感,然後才能排解,讓它們消失。”
因此,就像我們不會禁止嬰幼兒快樂開心地笑一樣,我們也需要適當地保留嬰幼兒哭泣的權利,而不是忙於禁止和扼殺。
通常情況下,下面幾類情況看護人會阻止嬰幼兒哭泣。
第一種,根本不給嬰幼兒哭泣的可能性。也就是在生活中不讓嬰幼兒有任何受挫的可能,不會讓他們餓一分鐘,也不容許他們跌倒,生怕其他小朋友“搶”他們的東西,總之極度“操心”地呵護著孩子。
第二種,口頭禪是“別哭”或“不哭”,習慣用這兩個詞制止嬰幼兒的情感表達,
第三種,當嬰幼兒哭鬧時,總是用其他事物去轉移他們的注意力,認為這是一種既輕鬆又好用的方法,其實是忽略了孩子的真實感受。
第四種,直接用成人的價值觀去判定嬰幼兒是否應該哭,尤其是男性家長,喜歡用“你是男子漢”來要求一個對性別還沒有概念的嬰幼兒。“別哭,沒關係”“別哭,你很堅強”是他們的口頭禪。這固然是一種好的意願,希望孩子成為堅強的人,但是未必會達到效果。
下面是一則比較典型的案例。
案例 從沒有摔倒過的孩子
有一次,在早教中心,一個正在學步的孩子由看護人牽著小手過一座小木橋。
頓時,我對這個孩子充滿了憐憫!因為在我看來,她的父母雖然為她支付了昂貴的學費,卻剝奪了她體驗本真世界的權利。
尊重孩子,就應該賦予他們體驗真實生活的權利,讓他們參與到真實生活的細節和情感中來。既然能開懷大笑,同樣也有權利去嘗試“眼淚”。像成人一樣,他們需要多長時間去釋懷,就會多珍惜歡樂的來之不易。
在相對安全的前提下,去體會爭奪、矛盾,體會擁有、失去。其中有歡笑,有哭泣;有強勢,有回避;有努力,有捨棄;有得意,有失望……這才是真實的生活。而太多的嬰幼兒卻被“剝奪”了生活在這種“本真”環境中的權利。這些不被“尊重”的體驗,將會給他們未來的成長埋下隱患——生活在這個世界,卻不瞭解這個世界,更談不上如何去應對這個世界!
國內目前的特殊情況是,很多孩子熟悉的社交環境是1比6,也就是說一個孩子會有六個大人來看護。
這不是真實的社交環境。真實的社交環境中,誰也無法保證自己永遠是別人關注的核心,也無法保證他人視自己的利益高於一切。
當有一天,我們的孩子走向“平等”的校園或社會生活時,他們會非常不適應,甚至會自卑、迷失。因為他們再也不是那個“唯一”。他們可能摔倒,但不一定會有人把他們扶起來;因為用餐要講究秩序,必須學會與別人一起分享;老師不可能抱起每一個不願走路的孩子,所以必須自己走。太多的事物,都需要他們自己去努力和爭取,慢慢地融入集體。
就像我們不會禁止嬰幼兒快樂開心地笑一樣,我們也需要適當地保留嬰幼兒哭泣的權利,而不是忙於禁止和扼殺。
所以,如果你愛孩子,就請尊重他們,讓他們活在“本真”的環境中,勇敢地去體會努力、委屈和哭泣。當然,他們同樣也會收穫快樂、幸福和掌聲,並且加倍珍惜。
讓他們活在“本真”的環境中,勇敢地去體會努力、委屈和哭泣。當然,他們同樣也會收穫快樂、幸福和掌聲,並且加倍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