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許多準媽媽錯誤的將“孕期不能亂用藥”理解為“孕期不能吃藥”,這樣的誤解不但對媽媽和寶寶健康不利,更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孕期患病時,避免使用對胎兒不利的藥物,遵循醫生意見最佳。
鄰居王小艷新婚不久就懷孕了。全家人歡喜得很,為她跑上跑下,為孩子的優生提供全天候全套服務。她肚里的“BB”果然很爭氣,在每次的定期檢查中,各方面都顯示合格。可是,天有不測風云。王小艷在一次淋浴時,左耳道不慎進了大量熱水,第二天便發癢發痛,半側腦部也感不適。拖了幾天,癥狀越來越嚴重。五官科檢查為急性中耳炎,已有化膿跡象。醫生除局部給藥處理,還開了青霉素針藥抗感染。
可是,王家一大幫子人,對醫生的處方全票反對。理由是,小艷已懷孕5個月,根據他們見到的報刊優生知識,孕期用藥有礙胎兒發育。小艷被弄得六神無主,聽隨丈夫把處方扔進垃圾桶,
這時,小艷已精疲力竭,胃口不佳,待此病基本痊愈時,妊娠檢查中,腹中胎兒已處于發育欠佳狀態……一個原本及時用藥便可痊愈的小病,卻因人為干擾拒絕用藥而釀成大病;王家人原本從優生出發而拒絕用藥,結果卻因疾病發展和體質下降,令小艷腹中胎兒受到一定傷害而有礙優生。好在第二次就診住院治療及時,若此種狀況下小艷再拒絕求診用藥,高燒不退引起胎兒在缺氧環境中發育,說不定會因此而損及其腦細胞發育,
懷胎十月,在這280多天里,孕婦不可能都以“鋼鐵之軀”而不患頭疼腦熱、肚痛拉稀,以及各種不可預測的疾病,除了患上那些確認為有損胎兒、不利優生的疾病,如嚴重病毒感染、嚴重臟器疾并嚴重營養不良及消耗性疾病,應該人流、引產中止懷孕外,一般性疾病還是應該及早診治,及時對癥吃藥,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礙優生。然而,現在有許多人對“孕期不能亂用藥”的科普知識,誤解為“孕期不能用藥”,矯枉過正,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正確用藥而治愈的疾病喪失治機,拖成大并重病,這才真正有損腹中胎兒了。
就以王小艷例來看,患上中耳炎,已經開始化膿,醫生使用青霉素口服或肌肉注射治療,
“孕期恐藥癥”的形成,還有一個自身心理問題。我們在臨床上經常遇到這種情況:在孕期患上某種并非肯定會有礙胎兒發育的一般性疾病,如腹瀉、外傷、咳嗽、便秘等,已經引起一定程度的身體不適,也曾產生過求醫尋藥的想法,但囿于“孕期不能吃藥”的固執觀念,放棄使用藥物治療,這種情況,
應當承認,孕期頭三個月,胎兒體內細胞高度分化,各器官和系統基本形成,因而對藥物特別敏感,稍有誤用藥物,即可致畸。即使在孕后三個月到分娩期,腦部和泌尿系統的細胞仍處在繼續分化狀態,仍保持著對藥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所以,在孕期不能亂服藥。但是,如果孕期生了病,不及早正確用藥治療,也會導致母體和胎兒受損。這就是一個事物有兩個方面的辯證問題。孕期不能亂服藥,孕期也不能完全禁服藥,這才是有利優生的科學觀點。
目前已知的孕期禁用藥有:反應停、四環素族藥、慶大霉素類耳毒性藥物、有雄性激素作用的合成孕激素、己烯雌酚、磺胺類藥物、某些解熱鎮痛藥物及鎮靜類藥物等。